沃保网

首页 > 保险指南 > 金融监管总局:推动大数据反保险欺诈工作新模式

金融监管总局:推动大数据反保险欺诈工作新模式

2024-04-16 分享到:

4月11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消息称,为防范化解保险欺诈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金融监管总局起草了《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金融监管总局:推动大数据反保险欺诈工作新模式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近年来,保险欺诈团伙化、职业化、跨地区、跨机构案件渐趋增多。现行《反保险欺诈指引》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反欺诈工作需要。为此,金融监管总局起草了《办法》,强调顶层设计,加强统筹;突出反欺诈工作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科技赋能和大数据应用,推动大数据反欺诈工作新模式。

具体来看,《办法》明确反欺诈监管职责,规定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定期对保险机构欺诈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价,对相关行业组织反欺诈工作进行指导。

同时,针对保险机构反欺诈职责任务,《办法》规定保险机构应承担欺诈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欺诈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完善信息系统,稳妥处置欺诈风险,加强行业协作,开展反欺诈交流培训、宣传教育,履行报告义务。

此外,《办法》还明确相关行业组织反欺诈职责分工,规定银保信公司等应在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指导下充分发挥大数据平台集中管理优势,探索建立多险种的行业反欺诈信息平台、反欺诈情报中心等基础设施对行业欺诈风险进行监测分析,定期对欺诈可疑数据进行集中筛查。

在反欺诈对外协作方面,《办法》涵盖了行刑衔接、案件移送与打击、行政部门监管协作、央地协同、跨境合作等,规定与公安司法机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在行刑衔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方面加强合作。加强反欺诈跨境合作,建立健全跨境交流与合作的框架体系,指导行业组织加强与境外反欺诈组织的沟通联络。


在线咨询如有问题,请给我留言,我尽快答复您!

如需及时答复,请联系我:

周奎

湖北 武汉  中国人寿

网站客服热线: 0592-3662001 (周一至周六 8:40-18:00)

加我微信,了解更多!

更多 保险方案

30岁女性投保终身寿险划算吗?

最高保额:150000.00 年缴:20730.00元

适用性别 : 女

投保年龄: 30岁

侧重险种 : 意外险,养老险,人寿险

了解详情

更多 签单分享

车险

这是沃保网推荐的客户,当天给客户推荐了三套方案,客户最终决定购买成交。

签单 2407.0000 2023-10-16

Copyright © 2008-2024 厦门诚创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闽ICP备08003619号 中国人寿 网站管理

353538个用户完善保障计划

马上
提交

扫一扫微信留言

353538个用户完善保障计划